重要税务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第文献解读,国家税务总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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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收政策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发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税收政策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发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部门规章都是以局长令的形式发布,而其他的像公告、国税函、国税发、财税字等都是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很明显部门规章的效力比规范性文件高。 税收部门规章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区别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是***院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订贯彻中央统一税收政策的某些具体政策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2)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等政策建议。
(3)参与研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及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收执法职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在税收政策、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中央税、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的税种和基金的征收管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努力完成税收任务。
(5)开展国际间税收方面的交流合作,参与研究拟定涉外税收的政策、法规和对外谈判及草签有关税收的协定。管理国家海洋石油税收。
(6)管理进出口商品的工商税收及出口退税工作。
(7)统一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长,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制订本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和办法。
(8)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管理直属税务院校。
(9)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经济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宣传工作,开展税务咨询工作。
(10)承办***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国家税务总局下属有各省国家税务局。
省国家税务局下属若干处、室、省稽查局以及地、市、州、(省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地、市、州、(省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下属若干科、室、稽查局。
以及区、县(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国家税务局下属若干股(科)、室、稽查局以及乡镇级国家税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或者作废原***,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
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收政策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发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收政策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发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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