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偷逃税行为,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维护税收秩序,福州偷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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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创新服务模式,福州市地方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创新服务模式,福州市地方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以下简称专用***)的便利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福建省发布关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专用***试点有关事项,支持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试点工作公告如下:
一、试点企业的条件 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称试点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规定,取得经营范围中注明“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相关线上服务能力,包括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物流信息全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实现交易、运输、结算等各环节全过程透明化动态管理,对实际承运驾驶员和车辆的运输轨迹实时展示,并记录含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实时运输轨迹数据。 (三)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的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按照要求完成数据上传。 (四)对会员相关资质进行审查,保证提供运输服务的实际承运车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运证,驾驶员具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五)试点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将取消其试点企业资格。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层报省税务局确定列为试点企业。二、试点内容 经省税务局批准,试点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无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二)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 (三)未做增值税专用***票种核定。 (四)注册为该平台会员。三、专用***的开具 试点企业按照以下规定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 (一)仅限于为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货物运输服务代开增值税专用***。 (二)应与会员签订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1)。 (三)使用自有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并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四)代开增值税专用***的相关栏次内容,应与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服务,以及本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相关信息应统一存储,以备核查。 (五)试点企业接受会员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不得为会员代开专用***。试点企业可以按照《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的相关规定,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四、涉税事项办理及相关要求 (一)试点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由试点企业按月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将完税凭证转交给会员。 (二)试点企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对应的收入不属于试点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无须申报。试点企业应于每月申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开增值税专用***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见附件2)。 (三)会员应按照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规定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已由试点企业代为缴纳的增值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试点企业及实际承运者均应依法履行纳税或扣缴税款义务,发现试点企业虚构业务、虚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税务部门应立即取消其试点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2月4日好伙伴,针对无车承运人升级到网络货运,提供以下服务:
(1)业内最完善的平台,12种业务模式;
(2)业内最细致的资质申报服务;
(3)42个税务洼地,免费协助企业落户;
(4)业内最强大的推广支撑,节约成本;
(5)企业形象宣传片拍摄,原创***;
(6)专注物流16年,售后服务体系支撑。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于小规模纳税人和有特殊规定的纳税人。营改增后福建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按季申报。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提示:纳税申报期一般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日的,按休***日天数顺延。纳税人可以登录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查看征期日历。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营改增后第一个申报期为7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创新服务模式,福州市地方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创新服务模式,福州市地方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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